1、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完成毕业审查。《研究生答辩前置环节自查指南》。确定都满足条件后,进入下一环节。
2、完成博士生预答辩。详见《关于启动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提前3个月,提交预答辩审查表,向教务秘书提出申请,由教务秘书查阅预答辩手续齐备后,下放学位信息录取权限。
3、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上传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最终版电子版论文用于查重,查重要求及相关办法见《“学术不端查询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查重论文命名如“10_BY0903101_张航”。请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审核查重版论文,由教务秘书下载导师审核通过后的查重论文,进行查重,并在系统中录入查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