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4〕2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1级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学生。
二、 工作原则与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内容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4、严格组织管理。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评价体系应科学、全面、严谨,工作方案和程序应细致、严格。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推免资格。
6、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7、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不将报考本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推免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组织审核综合成绩评定及学术专长相关资料、审定综合成绩排名和拟推免名单、处理学生的申诉等。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学院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本科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其他副院长、系主任、团委书记、本年级班主任、部分资深教授
2、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综合成绩评定办法、拟推免名单等材料应经过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
四、 工作流程
1、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交由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学生的综合成绩申报资料和学术专长进行审核鉴定。
3、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和审核鉴定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成绩排序。
4、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和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推免名单。
5、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拟推免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
五、 其他
1、 综合成绩的评定,根据《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来执行。综合考虑学校多元激励、学科发展需求以及学生个人意愿等因素,参加遴选的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排名要求在前70%。
2、 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不得推荐或需要取消推荐资格的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 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报学校按程序取消推免生资格,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 如果对遴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于9月30日前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述(地址:五号楼101办公室;电话:82339639; Email:wangjiangxue@buaa.edu.cn)。
6、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2024.pdf
https://bhpan.buaa.edu.cn/link/AAA7D9F7E98DAF45A2B4D9890F8DB3E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