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招收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樊瑜波
副组长: 牛海军
成 员: 牛海军、韩慧瑜、蒲放、裴葆青、刘岩、蔡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选派复试小组成员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一、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生物医学工程领域(085230)的考生;
2、 初试成绩(GCT考试成绩)满足我院招收在职人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总 分:180分(含180分)
单 科:20分(含20分)
3、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见我院《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二、复试程序及方式
1、 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按照我院《在职工程硕士资格审查手续及流程》要求及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并于复试前或复试当日送交到指定办公室。由学院指定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1) 是否满足我院2014年招生简章所列报考条件;
2) 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真实。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应于复试现场缴纳交纳复试费100元/人并进入复试。
2、 复试
学院将委派复试小组对符合复试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笔试”+ “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总成绩200分。
笔试:共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共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 ①英语口语与听力;②对所学和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③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录取
考生总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即: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学院将严格按照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拟招生人数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拟招生数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19人 |
四、其他主要事项
1、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材料者,应于复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充相关材料。如未能按期提供者,复试成绩无效。
2、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逸夫科学馆321房间,邮编100191,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10-8233941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