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北航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2010年接收本校(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日期:2010年04月12日

我学院接收直博生执行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

北航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网页:http://bme.buaa.edu.cn/ 

联系人:蔡朕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39416

E-mail:caizhen@buaa.edu.cn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逸夫科学馆321房间 邮编:10019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
接收本校(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研究生院高校(含北航)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10%,或211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有关科技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优先。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本校(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4. 提交两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下载);

5.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6. (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方面的获奖证明一份;

7.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者到北航研招办(http://yzb.buaa.edu.cn)查阅博士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09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 经我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组织复试。院系同意接收且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直博生接收函。

3. 申请者将本科所在学校发给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后,寄(或送)达所北航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 拟录取的直博生须按我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在11月10日——30日,登陆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进行报名,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没有按时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 被我校接收的直博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或出现其它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问题时,取消录取资格。

6. 拟录取的直博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者经审查不符合直博生资格,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7. 请恕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9.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XXX院(系)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19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17794

北航查号台: 82317114

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
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本人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所在学校、院系

入学时间

本科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

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
在本专业年级排名

申请项目

申请报考类别

非定向 □ 委托培养 □ 自筹 □

申请学院(系、所)

申 请 专 业

申 请 研 究 方 向

申 请 导 师 姓 名

(可不填写)

获奖
成果
论文情况

获奖、成果、论文等项目名称

本人排名

时 间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愿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北航院系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生的意见: 非定向 □ 委托培养 □ 自筹 □
院系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两份,院系和研招办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