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暂行规定》,现启动2011年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1、抽查原则及内容:只限学术型学位论文。参加本次抽查的人员包括: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上报的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校学位办根据申请学位人数和近年硕士学位审核情况,首先确定被抽查的学科,从被抽查学科本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按5%~10%比例随机抽取人员进行论文“双盲”评阅。
其中有如下情况者应在2011年4月22日之前办理相应手续:
- (1)申请重新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人员应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得到分委员会的批准;
- (2)提前答辩、延期答辩及其他特殊情况,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 (3)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4月22日前提出学位审核申请并纳入抽查范围,否则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 (4)保密硕士学位论文应通过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样须纳入抽查范围。
- (2)在前一次抽查工作中已确定为被抽查论文,因故办理了延期答辩人员。
- 3、2011年5月4日前 上述参加事前抽查的学院将拟在2011年1月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按附件表格内容认真检查确认,以纸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校学位办,纸版要求由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凡未纳入上报名单的人员一律不能参加本次学位审核。
- 4、2011年5月9日 本次参加抽查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与校学位办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抽查工作,确定被抽查人员。各学院务必及时将本次抽查结果及被抽查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导师和学生。
- 5、2011年5月19日中午12:00前 被事前抽查人员须将1本按规定装订的硕士学位论文送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的有关信息。如未按要求或未按时送交论文,造成论文无法“双盲”评阅或论文评阅意见不能如期返回,有关后果由学位申请者本人负责,其学位论文答辩延至下次,并直接进入抽查。
- 6、2011年5月19日下午 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被事前抽查人员的论文及相应的空白匿名评阅书交至学位办,由学位办工作人员负责被抽查论文的匿名评阅送审工作。
- 7、2011 年6月13日前 学位办将匿名评审意见返回各学院。分委员会可于6月13日至6月23日之间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且必须保证被抽查人员的常规评阅人参加该生的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7月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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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导师工作证号 |
导师姓名 |
所属二级学科代码 |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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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