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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航春雨”国际交流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1年04月14日

为帮助学业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教务处从2011年起设立“北航春雨”国际交流助学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资助经费用于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的手续费、往返路费或在国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 2、受资助学生应为大二年级下至大四年级学业优异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交流时间为一学期。
  • 3、资助金额分3万元/人和2万元/人两档,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金额,每档原则上资助不超过10人。已获学校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在获得该项目资助后停发出访期间国内助学金。
  • 4、申报流程:

1)根据国际交流处或学院发布的国际交流项目通知,拟申请经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国外高校成功后,持国外接收高校接收函,填写《北航“春雨”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学生处选拔推荐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可办理经费领取手续。

2)选拔原则: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 5、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交换生)审批表》(见附件2),由教学秘书统一报至教务处进行备案(学籍异动)。
  • 6、交流结束返校后,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大学本科生交流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3),考试(或考核)成绩将被如实记入成绩档案,若未达到本校当学期学习量的最低要求,将根据学校相关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对于对方无对应修读的课程或对应课程没有通过,需在返校后于毕业前修读合格,以达到毕业要求。
  • 7、教务处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邸老师

地址:办公楼东楼307

电话:82317814

注:

附件1:《北航“春雨”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交换生)审批表》

附件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大学本科生交流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附件1: 《北航“春雨”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班级:

学号:

专业

电话:

Email

年级排名:

专业排名:

专业人数:

已获国家助学金额度

(元/年)

是否申请助学贷款

金额

(元/年)

申请国际交流项目名称

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

学生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四份,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 2、附交学生与国际交流处所签出国交流三方协议复印件一份。

附件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交换生)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班号

学号

专业

本人贷款(每月)

家庭住址

原因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起止时间: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意见

招生就业处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此表一式四份,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附件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内大学本科生交流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学号

班级

电话

Email

本人于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到________________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现申请将以下课程转换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应课程及学分。

交流大学课程

本校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学年学期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备注:

注:1、附对方大学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

  • 2、此表一式3份,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