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补办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的办理程序

日期:2008年03月12日

凡在我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因成绩单遗失,申请补办成绩证明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需用材料
⑴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成绩单原因,参加考试时间、级别、成绩等情况,院系核实后盖章;
⑵ 考生所在考场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教务公章;
⑶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校教务管理科盖章。
3、学生本人将材料直接邮寄到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邮编 200030

【特别提示】 为使考生能够及时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外,请务必同时附寄填妥回函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的挂号件信封,并贴足邮资(根据现行的不超重的邮资标准:上海市内为3.80;上海市外为4.20元)。

教务处
关于CET考试成绩证明和成绩核查申请的规定
附件――摘自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 http://www.cet.edu.cn/cet_kw1.htm
关于CET考试成绩证明和成绩核查申请的规定
【特别提示】 为使考生能够及时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外,请务必同时附寄填妥回函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的挂号件信封,并贴足邮资(根据现行的不超重的邮资标准:上海市内为3.80;上海市外为4.20元)。
一、关于申请CET考试成绩证明的规定

  • 1.CET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CET考试成绩证明。
  • 2.【申 请】 提供 1)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
  • 3.【受理时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 4.【申请方式】:以挂号信将条款{2}规定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附寄【特别提示】所要求的贴足邮资的回函挂号件信封。
二、申请成绩核查
  • 1.【申 请】:1)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说明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
  • 2.【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时间以邮戳为准!)。
  • 3.【申请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 【通讯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电话:021-52583311转0分机

    传真:021-62932756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