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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室

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办法

一、 复试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实行差额方式进行复试。

3、  主要以综合面试形式,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二、 复试分数线

专业类别

总分

政治和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备注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320

50

80

学术型

生物医学工程

08523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基础医学

100100

310

50

170

学术型

特种医学

100900

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 复试时间、地点

         间:2013325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安排及地点:

1.    到:复试日上午08:3009:00,北航逸夫科学馆321-3房间报到

2.    试:复试日上午09:0016:00,北航逸夫科学馆317   房间

四、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0分)不予录取。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形式,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考查:

1.外语能力(100分)

侧重对外语理解及应用能力的考察。

2.专业知识和能力(150分)

侧重对所学和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侧重于专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在大学阶段科研业绩及科研活动能力;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150分)

侧重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与各类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工作经验;考生行为举止、综合印象等。

五、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办法:按照统考生总分进行高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统考生总分 =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注: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http://yzb.buaa.edu.cn/13contents/13sszs/recruit12-13fsx.html 条例)。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材料提交时间:统考生请于复试当日提交;

 

七、关于调剂

   申请向我院调剂的考生,请参照我院接受调剂生申请办法,提交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书、个人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书交至逸夫楼321-3老师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caizhen@buaa.edu.cn

   复试材料提交时间:2013325日前提交材料至逸夫楼321-3老师处 (TEL:82339416  EMAIL:caizhen@buaa.edu.cn

八、本通知的解释权为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教务办。

 

特别说明:

n  已于2012年9月参加了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政审表等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n  被我学院已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政审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n  本次复试不组织体检,待开学后进行体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2013.03.13

 

附件: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生复试名单/UpFile/201303131758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