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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三批)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三批)

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17-2018学年度(第三批)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8613日(周三)之前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22018615日(周五) 为各学院将学位审核相关材料及规定的学位论文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各学院有关人员应仔细核对本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息、电子照片(要求见附件1 ),必须确保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遗漏。

32018625-29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42018615日至201876日期间 校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审核数据汇总统计、学位会相关材料准备、学位会组织召开、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通知书制作发放、学位授予数据整理报送等工作,暂停接收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事宜。

5.自2017101起,评阅方式为“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律采取“网上评议”方式送审。“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须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双盲”制评阅(详见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对“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采取“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如确定为“匿名评阅”,请参考学位审核工作时间节点和匿名评阅送审周期,合理安排评阅申请的办理。

注:匿名评阅周期为自申请者至学位办办理评阅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论文评阅完成后,应按照评阅专家意见完成评阅意见汇总、论文修改、书面回复、提交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办(各需5个工作日)办理答辩审批等工作

6. 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如需申请先答辩暂缓审核学位,参照附件3关于申请先答辩暂缓审核博士学位的补充规定》执行。

二、认真审查和准备的相关材料

1.请各学院参照《学位细则》第四十一条,仔细检查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的学生是否有作弊及其它影响申请学位的情况。

2.请各学院仔细检查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的学生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环节,以及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3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提醒进行论文查重的学生,其论文必须是经导师确认的最终版。

4.对如下情况应在2018513日之前办理相应手续:

1)申请重新评阅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人员应填写相关的表格(见附件4)并提交分委员会审核;

2)提前答辩、延期答辩及其它特殊情况,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填写相关的表格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请将以上审核通过的表格附在《学位审批材料》的封面和第一页之间,否则不予审核其学位。

5.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执行,其中“关于学术论文检索(或称收录)数据库(SCISCIESSCIA&HCCPCI-SEI)的相关说明及查询”见附件5

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须提交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

上述材料应附在《学位审批材料》之后。

6各分委员会和每位学位申请者应按我校《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时按附件7附件8的具体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分别提交给校综合档案室、学院资料室、校图书馆。

7.对于不符合要求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本次答辩无效,待符合相关要求后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三、分委员会工作

1.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的内容:

1每位学位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审核。

2)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进行逐个审核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投票表决。

3)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逐个审核并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投票表决。

4)各学院分委员会对本次的申请硕士学位者投票表决,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讨论出本次申请学位者中比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每个学科专业至少排出前1-2名),并督促、鼓励他们进一步总结学位论文成果,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之内发表(并刊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和科技奖励等,以争取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6对于本次学位审核中的博士、硕士的特殊情况要进行讨论,并作出明确的决定。同时对于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一定要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做详细“书面说明”。此类情况必须在《分委员会记录》的“讨论要点”、“决议”上列出,书面说明可以直接写在《分委员会记录》上,内容较多时可单独附情况说明

2.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分委员会应对如下情况进行汇报:

1)对每位学位申请者的思政审核情况;

2)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及每位申请者的情况;

3)汇报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及特殊情况;

4)介绍本次申请学位者中比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

5对学位论文首次查重检测不通过(大于20%)情况的处理结果;

6对于博士、硕士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四、上报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按校学位办指定的格式逐项准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记录》及附表,要求用A4纸打印,由主席签名, 并加盖学院公章。

2《分委员会关于硕士、博士学位审核情况的汇报》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录入分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包括本次做出“允许暂缓审核学位”、“允许重新审核学位”、“允许申请重新评阅答辩”、“不授予学位”等决定的审查结果。提交如下分委员会后的学位审核表格:

1)所有博士的“基本情况表”和空白“表决票”、所有硕士的空白“表决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人员的空白“表决票”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以上“基本情况表”和“表决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4.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含附件)1份;

5.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中:申请重新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含附件)1份;

6图书馆审核通过的“XXXX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要求见如下第“六”条的规定,格式将随《补充通知》下发)

五、学位论文提交程序补充说明

1.分委员会召开后2天内,将本次“XXXX学院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交校图书馆,由图书馆核查是否已提交论文或保密通知单;将本次“XXXX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仅提供保密通知单)交校图书馆。图书馆采访部联系电话:9072

2.校学位会召开3天前,各学院须将图书馆核查后的“XXXX学院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和“XXXX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清单”(经核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图书馆公章)反馈给校学位办;

3.未提交论文或保密通知单的研究生,校学位会本次将不审核其学位;

4.对于未通过校学位会审核的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者,须在校学位会后一周内将论文从图书馆撤回,待下次申请学位时按要求再次提交。

六、附件

1.关于非学历研究生及留学研究生学位用照片采集相关事项的通知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对“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采取“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3关于申请先答辩暂缓审核博士学位的补充规定

4暂缓审核学位人员申请学位表、重新审核学位申请表、申请重新评阅答辩申请表

5.关于学术论文检索数据库(SCI-SCIE-SSCI等)的相关说明及查询

6.关于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的相关说明和系统录入、附件材料的要求

7.关于学位论文复印装订地点的说明

8.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学位论文的归档

 

注意:

本通知附件1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位学科”     “学位管理规定”中下载。

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随本通知以邮件形式下发。

附件4578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位学科”     “相关表格及说明下载”中下载。

附件6 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位学科”   “博士评阅答辩”中下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