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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案

设备使用守则--及设备负责人职责

设备使用守则

1、所有人员使用设备前要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在未经过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使用资格(由设备负责人认定)前,不得使用设备。

2、使用贵重精密设备(名单见附件1),须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申请单见附件2),由使用人、导师、设备负责人、设备所在的实验室负责人(教师)签字批准,未经批准,严禁使用贵重精密设备。使用人使用设备时携带签字的《申请单》备查,使用完毕后将《申请单》交设备负责人留存,每学期末统一交实验室秘书留存备查。

3、要使用精密设备的,需提前计划设备的使用,参加每学期进行的集中设备培训,未参加所在学期设备培训的,不得使用精密设备。

4、不得擅自改变仪器及附件存放位置,确需移动位置必须经管理员及设备负责人同意,使用后放回原处,并及时清理仪器及附件。

5、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发现人有义务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查找原因。

6、因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使用者应承担维修责任;学生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导师负责维修。

 

设备负责人职责

    贵重、精密设备由学院指定设备负责人(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等事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每学期根据情况至少做一次集中设备培训,可联系实验室秘书进行组织。形式为A、公司工程师现场培训;或B、设备负责人现场培训+首次培训录像+仪器使用说明书。

2、  确保操作设备的人能独立正确使用设备。

3、  做好培训记录、故障及维修记录、附件借用记录,监督使用人在《使用记录册》上做好使用记录。

4、  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定位存放仪器及相关附件,醒目标出仪器操作要点、附件名称。

 

附件1 设备负责人名单  /UpFile/20131127111004.doc

附件2 设备使用申请表  /UpFile/201309271121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