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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博士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与岗位退出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航研字〔2014〕10号)有关要求,现启动博士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学院年审办法的确定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依据学校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以往经验及不足,制定或修订并公示本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办法应包括:
1.本学院年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与主要时间节点。
2.本学院博士生导师(含兼职导师)招生资格要求,应包括思想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课题与项目经费、指导能力以及其他必备条件。
3.公示、申诉与复议的程序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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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博导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广泛征求意见,做好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二、年审结果的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博士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含公示),公示无误后向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处提交本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名单,纸质材料应加盖本学院公章提交至办公楼东楼209房间,电子版名单和年审结果公示网址发送至
boshi@buaa.edu.cn。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具有2017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具有2017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导师名单模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0日

学院博导年审及岗位退出机制管理规定/UpFile/20160605111337.doc

北航博导年审及岗位退出机制管理规定/UpFile/20160605111349.pdf

现行博导遴选办法/UpFile/201606051116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