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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促进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同时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学院自主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凡申请报考我院的普通博士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的考生均纳入“申请考核制”,不再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北航专项招生计划(如工程博士、学科交叉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等)仍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招生办法进行。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基本办法

我院博士生招生分201610月和20174月两次进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博生仅在10月进行。如果201610月的招生工作已经完成了2017年度普通博士生招生计划,则20174月不再招收普通博士生,如果未能完成计划,则20174月继续招生,20174月与201610月招生考核方式相同。

申请选拔方式均为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书面材料,由学院择优选拔后进行综合复试。专项招生计划(如工程博士、学科交叉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等)仍需按照北航相关招生办法进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对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鼓励生物医学工程、力学、机械、电子、材料、计算机、医学、生物学等专业和学科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要求(含普通招考、本科直博、硕博连读)。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如果申请人持有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则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需要两名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推荐。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担任,该小组具体负责生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专家成员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聘任,该年度招生的博导可参与拟招收的博士生面试,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招生过程与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四、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6 1018日以前或2017318日以前,通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并及时与所申报导师联系。

 

    申请者须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6)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材料 (1) - (6) 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并复印一套也装订成册。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  封面:写明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姓名、申请学院、专业、申请导师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

(3)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复试时需验证原件);

(4)  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  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6)  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材料B按上述顺序摆放,尽量装订。

C:符合学校要求的体检报告。

ABC类材料分别成册,A材料要两套,BC各一套。硕博连读生可按照《关于我院硕博连读工作的工作说明》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直博生需按照当年9月学院公布的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提交材料。

    2、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人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获奖等情况、结合专家推荐意见书、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对考生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给出评估成绩(百分制,单科低于60分即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经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成立的招生小组安排,招生小组会根据本科和硕士成绩单、专家推荐信、采取单独考核及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内容和形式(满分:300分):

1)外语水平: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

    4、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收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工作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要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复试点应予

以支持和配合。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

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六、其他

1、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对于已经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该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航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景芸老师(010-82339197jingyun_han@buaa.edu.cn

  朕老师 (010-82339416), caizhen@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逸夫科学馆321房间

 

                                               北航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2016.9.21


 [n1]景芸你根据学校安排确定一下这两个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