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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本科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14级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本科学生。

二、工作小组组成

由院长任组长,书记、本科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系主任、本年级班主任、本科教学秘书作为成员共同组成学院的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资格遴选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由有意愿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资料审核与数据统计:本科教学副院长、班主任、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核实和计算前三学年学习成绩;院党委副书记、系主任负责核实和统计科技活动、社团活动、公共事务、入伍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的材料。

3、提出初选名单:由推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部分教授、部分任课教师组成推免资格初评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并根据综合成绩评定方法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提出初选名单。

4、审核与上报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学校并公示。

四、综合成绩评定方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 = 前三学年学习成绩X 80%  + 综合素质成绩 X 20%

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见附件1

综合素质成绩由推免资格初评小组通过面试进行评定,总分按照100分计,考察内容包括科技活动、社团活动、公共事务、入伍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的情况和专业素质。

五、其他

1、  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冯如杯一等奖获得者、半脱产学生干部、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等情形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3、  不得推荐或需要取消推荐资格的情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  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定资格。

5、  如果对遴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于925日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述(地址:逸夫科学馆321;电话:82339416 Emailwangjiangxue@buaa.edu.cn)。

6、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

 

 

 

附件1: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附件2:列入计算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的课程

附件: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UpFile/20170915155324.pdf